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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财务管理
提交者: 发表时间:2012-7-23 点击次数:10392 来源: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 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 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FS:Page]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部长职责
  1.在总院长领导下,主持本部日常工作,负责进行医院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核查监督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指导医疗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4.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行政开支。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批准项目,严格控制支出。
  5.组织与编制医院及医疗分支机构的综合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
  6.经常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会计核算的内容及有关财产帐实情况,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政策制定工作。
  8.负责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情况,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9.组织安排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工作。
  10.定期组织清查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欠账。
  11.保证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
  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有关规定填制会计凭证。
  2.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
  3.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设置明细账,按记账规则及时登记明细账。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5.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经济活动分析明了,报送及时。
  6.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和保管当年会计凭证、账薄和报表。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及现金、银行账薄。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以“ 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每天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库存现金及总账核对相符。
  5.每月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及时查询处理未达账款。
  6.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7.保管好出纳印签章、空白支票、保险柜钥匙,做好现金、银行凭证的保管、传递及交接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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