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原主任罗红涛,利用管理和影响科室用药、新药申请权的职务便利,收受52万元贿赂,一审被判刑10年。(9月19日《广州日报》)
在佛山乃至全国医学界,罗红涛确实是个赫赫有名的人物,除在国内外率先应用MARS技术参与治疗世界首例SARS患者,她还开展了MARS等血液净化技术治疗重症感染性疾病,取得显著疗效。曾经的“抗非典英雄”、“感染性疾病权威专家”,如今却完全褪下光环而沦为阶下囚,实在让人唏嘘叹惜不已。
在公众眼里,堂堂的“抗非典名医”,应是德艺双馨的健康卫士,是恪守道德的职业典范。近十年前,那一场SARS病毒的肆虐,不亚于是一场虽没枪林弹雨的硝烟但同样有生死抉择的战争,特别是对战斗在一线的医务人务而言,战斗的惨烈程度不亚于一场真正的战争。正是像罗红涛这样的白衣战士,舍生忘死、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地抢救病人,用宝贵的生命、非凡的勇气、高尚的职业道德,践行着医护人员救死扶伤的崇高职责。
然而,“抗非典名医”虽能杀死非典病毒,却抵御不了“腐败病毒”,何也?据报道,医院每年都要对药品进行招标,新药品要想进入某科室,必须先由科室主任向医院申请,才能进入药事委员会评议阶段,最后进入采购程序。而罗红涛作为科室管理者及主任医师,对整个科室用药有“四大特权”:有新药准入申请权;对全科用药有指导和示范作用;对整个科室医生用药有修改权;对科室用药进行规范管理。此外她对于科室用药情况还有评价权、反馈权,也可建议不再采购某种药品。
看来,仍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了绝对的腐败。而且,科室管理者在哪种情况下才是真正规范科室用药,而不是以此为掩护,为关系药商洞开方便之门,恐怕并没清晰界定。即使当权者原先个人素质再高,权力缺乏监管制约,迟早要出问题。
其实,不只是医院科室管理者权力较大,缺乏有效监督,为部分人受贿提供了便利。在药品进入某家医院时,向院长、主任和医生行贿,已成了一条贯穿全院的利益链。医院负责人和科室领导之所以普遍抵御不了“腐败病毒”而“前腐后继”,也和现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存在制度缺陷相关,药品采购环节越多、漏洞越大,越多的医务人员都有油水可捞。即使是“抗非典名医”,在看到别人都在拿回扣的情况下,自己不拿心里也会不平衡。难怪有网友说,好的制度可以把魔鬼变成天使,坏的制度也可把天使变成魔鬼。
“抗非典名医”罗红涛涉案的金额虽不是太高,但她是如何走上腐败之路的,以及此案给我们什么警示,才是更重要的。惩治腐败不能止于就事论事,而应该亡羊补牢。如何全面推开医药分家,真正实行“以医养医”;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遏制药品的“灰色成本”等等,是十分紧迫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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