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经营管理网

行业资讯Industry information

首页>行业资讯>政策解读
南京6家医院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0-6-9 点击次数:2419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通讯员魏  坚  记者程守勤)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卫生监督所查处了6家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并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的规定,对上述单位各记4分。这也是该市首次对医疗机构不良行为采取记分管理。

  据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处相关人员介绍,江苏省去年9月30日出台了《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这种记分管理办法类似公安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分的管理手段,适用于经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如此类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将被记分。校验期为一年的医疗机构,年度记分累计达12分以上或3年校验期内记分累计超过30分,将受到暂缓校验1个月~6个月的处罚。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点赞 收藏

当前输入字数0个,您还可继续输入140

扫一扫

关闭

1请填写注册信息

2注册成功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医院经营管理网使用条款  和  隐私条款

关闭

看不清?换一张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