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推行公立医院全员聘用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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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公立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着力构建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岗位考核机制和人员退出机制,实现该省公立医院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意见》要求,全省公立医院均实行全员聘用制度,所有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编制内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同岗同薪、同工同酬。同时,对关键岗位人员、骨干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具有用人自主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其他需要设置的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在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不能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时,公立医院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临时性岗位等方式公开招聘人员,并报同级编制、人社、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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