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万!四川出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提交者:
发表时间:2023-1-6
点击次数:1924
来源:四川省医保局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现就《奖励办法》解读如下。
一、《奖励办法》出台背景
二、《奖励办法》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有十八条,明确了举报奖励适用范围,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发放、领取、兑付、收回等有关内容。一是规定奖励范围为“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二是对符合奖励、不予奖励的情形分别予以详细说明,规定举报人为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疗保障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的不予奖励;三是明确奖励奖励标准,设置奖励上限为20万元,下限为200元,并详细规定了不同案值区间及其相应奖励比例;四是细化了奖励发放程序及发放期限,要求负责发放举报奖励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举报奖励金额审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五是规定了奖励领取程序、条件,同时明确医保行政部门有权收回违法违规领取的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奖励办法》实施意义
(一)拓宽奖励范围,强化激励作用。我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活动的持续推进,对企图违法违规的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但部分骗保行为也因此由台前转入幕后,各种欺诈骗保行为更加复杂、隐蔽,由此产生新的基金安全风险。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持续发挥社会监督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重要作用,《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旨在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二)规范奖励程序,推动社会共治。《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审核举报奖励的各项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申请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审批表》等,有效规范奖励流程。同时,在奖励兑付方面,要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辟便捷的奖励兑付渠道,方便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
(三)加强审核查处,促进依法举报。医保和医疗从来都不是对立关系,我们在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同时,强调要依法保护定点医药机构的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捏造事实的恶意举报行为。《奖励办法》要求各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放举报奖励奖金时,应当严格审核。针对举报人通过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举报奖励的行为,明确医保部门有权收回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举报行为的受理机构
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发生地或机构(人员)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二)哪些举报人的举报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举报人为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疗保障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的,不适用本办法。
(三)如何领取举报奖励金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取奖励或复核结果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领奖通知书领取奖励;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点击下载《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武汉九鼎医院管理顾问是一家集医院发展战略、医院文化、医院人力资源、医院绩效管理等咨询模块为一体的医院管理咨询公司。如有咨询需求请拨打热线:027-82444583,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添加客服微信。
更多资讯请访问 医院管理咨询公司 http://www.yyjg.net
一、《奖励办法》出台背景
2019年9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特别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出台,《暂行办法》与基金监管新形势及相关法规、规章已有不符,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
二、《奖励办法》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有十八条,明确了举报奖励适用范围,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发放、领取、兑付、收回等有关内容。一是规定奖励范围为“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二是对符合奖励、不予奖励的情形分别予以详细说明,规定举报人为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疗保障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的不予奖励;三是明确奖励奖励标准,设置奖励上限为20万元,下限为200元,并详细规定了不同案值区间及其相应奖励比例;四是细化了奖励发放程序及发放期限,要求负责发放举报奖励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举报奖励金额审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五是规定了奖励领取程序、条件,同时明确医保行政部门有权收回违法违规领取的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奖励办法》实施意义
(一)拓宽奖励范围,强化激励作用。我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活动的持续推进,对企图违法违规的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但部分骗保行为也因此由台前转入幕后,各种欺诈骗保行为更加复杂、隐蔽,由此产生新的基金安全风险。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持续发挥社会监督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重要作用,《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旨在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二)规范奖励程序,推动社会共治。《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审核举报奖励的各项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申请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审批表》等,有效规范奖励流程。同时,在奖励兑付方面,要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辟便捷的奖励兑付渠道,方便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
(三)加强审核查处,促进依法举报。医保和医疗从来都不是对立关系,我们在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同时,强调要依法保护定点医药机构的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捏造事实的恶意举报行为。《奖励办法》要求各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放举报奖励奖金时,应当严格审核。针对举报人通过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举报奖励的行为,明确医保部门有权收回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举报行为的受理机构
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发生地或机构(人员)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二)哪些举报人的举报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举报人为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疗保障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的,不适用本办法。
(三)如何领取举报奖励金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取奖励或复核结果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领奖通知书领取奖励;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点击下载《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武汉九鼎医院管理顾问是一家集医院发展战略、医院文化、医院人力资源、医院绩效管理等咨询模块为一体的医院管理咨询公司。如有咨询需求请拨打热线:027-82444583,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添加客服微信。
更多资讯请访问 医院管理咨询公司 http://www.yyjg.net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