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大三甲医院被通报,全国医保飞检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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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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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改界
多家大三甲被罚,分解项目收费成最高频违规行为
2月以来,上海市医保局先后发布19起医疗机构医保违规处罚通报,共涉及11家三级医院,其中8家为三甲综合/专科医院,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〇五医院等。
被通报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多种医保违规行为,经梳理,“分解项目收费”在19起通报中共出现16次,覆盖此批通报中84%的医疗机构,是出现频次最高的违规行为;其次是“重复收费”和“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各出现14次;“串换诊疗项目”共出现13次。
从处罚依据来看,19家被通报的医疗机构大都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中提及的违规行为,按照“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的要求,19家医疗机构均被处以罚款,处罚金额从500元到52万元不等。
同时,《条例》第三十八条还规定,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除上海外,安徽黄山、湖南湘潭、山东济宁等地也在本月发布了医保违规的相关处罚公告或典型案例。
全国医保工作会议明确加大基金飞检力度
今年1月12日,研究部署今年医保工作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根据医保工作安排,加大医保基金监管,仍是今年的重点工作。
会议提出,要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和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各级飞检力争实现辖区全覆盖;依托智慧医保赋能非现场监管;探索适应新型支付方式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
2023年,“强化医保监管”依旧是全国医疗保障系统的重点工作。
据梳理,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包括:
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存管理情况,和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违规收费、串换项目、未按要求采购和使用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等行为。
为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各省、市医保局也正陆续发布具体计划。
例如,甘肃兰州在日前举行的市医保工作会议上表示:强化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面落实“稽核检查、自查自纠、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实现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智能审核全覆盖。
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发布《中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提出要结合国家飞检发现问题,制定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飞检一直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一种重要手段。
去年7月,国家医保局首次公开发布《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明确指出,医保飞检的重点为血液透析、高值医用耗材(骨科、心内科)等领域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工作方案》指出,此轮检查时间范围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即追溯过去两年半的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医保局历年发布的《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2021年,医保飞检共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分别为22.32亿元、5.4亿元以及5.58亿元。
2022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飞检过程中,不应拘泥于监督单一项目的临床合理性、费用合理性,而应该看整个诊疗方案是否符合临床路径、诊疗规范。此外,医保飞检更应聚焦于医保费用监管,而对于医疗服务质量特别是一些在国内外医学界尚无定论的问题,不宜直接判断临床行为的合理性、规范性,而应该将最终裁决权留给卫生健康部门,以避免出现“扩大化”问题。
医保监管趋于零死角智能化、专业化大势所趋
不难看出,未来的医保监管将朝着智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建设智慧医保,要做到“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医保服务不断完善,医保大数据和智能监控全面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普遍推广,就医结算更加便捷。”
从细节来看,智慧医保涉及方方面面: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建成,包括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等14个子系统;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就医结算更为方便;使用人工智能手段,进行医保基金的监管,防治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以及智慧医保下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DIP的加速推进等,都将对未来几年医疗、医药行业有较大影响。
这只是医保智能化监管的应用场景之一,今后医保监管可以不再完全依靠飞检,而是可以更科学、更系统、常态实时地实现全面监察。
例如,随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逐步深入,行业内已经意识到新医保支付制度下医保基金监管也面临新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各地医保部门紧密结合支付方式改革和国家医保局“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要求,重点针对DRG/DIP付费可能面临的高套病组、低标入院、分解住院、转移费用等问题,积极探索医保智能监管方法,开发了相应智能监控功能模块,初步建立了具有DRG/DIP付费特点的监控规则库和指标库,可通过系统实现对医疗机构的自动预警、监控分析和疑点核查。
智能大数据并非万能工具,新型支付方式的改革背后涉及与医保集采、定价、支付、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联动,需要不断探索与之适应的监管机制,才能获得医保支持和医院认可。当然,在有些时候,新型支付方式也能成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工具。
医保基金监管虽然聚焦医疗机构,但与医药产业息息相关——对大处方、乱用药的检查可以倒逼药企在进院和推广环节更加规范,对于带金销售等不合规行为也有相当的挤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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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会议召开,确定6大重点任务
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 | 自治区持续挤压药耗虚高价格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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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以来,上海市医保局先后发布19起医疗机构医保违规处罚通报,共涉及11家三级医院,其中8家为三甲综合/专科医院,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〇五医院等。
被通报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多种医保违规行为,经梳理,“分解项目收费”在19起通报中共出现16次,覆盖此批通报中84%的医疗机构,是出现频次最高的违规行为;其次是“重复收费”和“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各出现14次;“串换诊疗项目”共出现13次。
从处罚依据来看,19家被通报的医疗机构大都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中提及的违规行为,按照“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的要求,19家医疗机构均被处以罚款,处罚金额从500元到52万元不等。
同时,《条例》第三十八条还规定,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除上海外,安徽黄山、湖南湘潭、山东济宁等地也在本月发布了医保违规的相关处罚公告或典型案例。
全国医保工作会议明确加大基金飞检力度
今年1月12日,研究部署今年医保工作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根据医保工作安排,加大医保基金监管,仍是今年的重点工作。
会议提出,要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和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各级飞检力争实现辖区全覆盖;依托智慧医保赋能非现场监管;探索适应新型支付方式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
2023年,“强化医保监管”依旧是全国医疗保障系统的重点工作。
据梳理,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包括:
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存管理情况,和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违规收费、串换项目、未按要求采购和使用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等行为。
为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各省、市医保局也正陆续发布具体计划。
例如,甘肃兰州在日前举行的市医保工作会议上表示:强化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面落实“稽核检查、自查自纠、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实现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智能审核全覆盖。
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发布《中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提出要结合国家飞检发现问题,制定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飞检一直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一种重要手段。
去年7月,国家医保局首次公开发布《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明确指出,医保飞检的重点为血液透析、高值医用耗材(骨科、心内科)等领域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工作方案》指出,此轮检查时间范围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即追溯过去两年半的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医保局历年发布的《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2021年,医保飞检共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分别为22.32亿元、5.4亿元以及5.58亿元。
2022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飞检过程中,不应拘泥于监督单一项目的临床合理性、费用合理性,而应该看整个诊疗方案是否符合临床路径、诊疗规范。此外,医保飞检更应聚焦于医保费用监管,而对于医疗服务质量特别是一些在国内外医学界尚无定论的问题,不宜直接判断临床行为的合理性、规范性,而应该将最终裁决权留给卫生健康部门,以避免出现“扩大化”问题。
医保监管趋于零死角智能化、专业化大势所趋
不难看出,未来的医保监管将朝着智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建设智慧医保,要做到“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医保服务不断完善,医保大数据和智能监控全面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普遍推广,就医结算更加便捷。”
从细节来看,智慧医保涉及方方面面: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建成,包括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等14个子系统;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就医结算更为方便;使用人工智能手段,进行医保基金的监管,防治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以及智慧医保下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DIP的加速推进等,都将对未来几年医疗、医药行业有较大影响。
这只是医保智能化监管的应用场景之一,今后医保监管可以不再完全依靠飞检,而是可以更科学、更系统、常态实时地实现全面监察。
例如,随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逐步深入,行业内已经意识到新医保支付制度下医保基金监管也面临新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各地医保部门紧密结合支付方式改革和国家医保局“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要求,重点针对DRG/DIP付费可能面临的高套病组、低标入院、分解住院、转移费用等问题,积极探索医保智能监管方法,开发了相应智能监控功能模块,初步建立了具有DRG/DIP付费特点的监控规则库和指标库,可通过系统实现对医疗机构的自动预警、监控分析和疑点核查。
智能大数据并非万能工具,新型支付方式的改革背后涉及与医保集采、定价、支付、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联动,需要不断探索与之适应的监管机制,才能获得医保支持和医院认可。当然,在有些时候,新型支付方式也能成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工具。
医保基金监管虽然聚焦医疗机构,但与医药产业息息相关——对大处方、乱用药的检查可以倒逼药企在进院和推广环节更加规范,对于带金销售等不合规行为也有相当的挤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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