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国庆、中秋8天长假,一批与医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相关的政策也将正式实施。整理如下:
北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息采集和报告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9月4日,北京食药监局印发《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息采集和报告规定(试行)》,要求北京市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应按本规定,对企业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进行报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多种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在10日内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采集报告表》,在向所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报送。
甘肃五大类医疗耗材10月1日起严禁网下采购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按“就低原则”议价网上采购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搏器、电生理、吻合器五大类产品,已经纳入阳光采购类别的上述产品,严禁网下采购。
云南省10月1日起实行药品两票制
自2017年10月1日起,省级公立医院及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大理州等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三级公立医院率先实施“两票制”。
自2018年4月1日起,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大理州等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全部公立医院实施“两票制”。
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两票制”。
天津一次性耗材基准价,10月1日执行
9月29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其官网发布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试行一次性医用耗材基准价格管理的通知》,10月1日就执行。
财政部发文遏制"最低价中标",10月1日起实施!
7月21日,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新《办法》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广东省10月1日起执行2017版医保目录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通知,10月1日起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36种谈判药品。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36种谈判药品和目录外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甘肃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票制”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将优先推行“两票制”,过渡期为4至5个月,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二级公立医院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起全面落实“两票制”。
贵州省将在10月1日起实施医疗服务积分管理制
贵州省人社厅表示,《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办法》10月1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规范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将实行医师医疗服务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每个自然年度初始分值为12分,医师如出现违规行为将被扣分,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不跨年累计。多点执业的医师,扣分累加计算。扣分情况可作为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个人年度考核、工资待遇等的重要参考内容或依据。
安徽,10月1日起,实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安徽省卫计委《安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办法》对医疗纠纷相关的人员以及机构、部门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福建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收款收据 10月1日起实施
城乡医保收据主要是为省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时,向参保人员开具的凭证。通知对城乡医保收据式样进行了明确,注册号为闽财〔2017〕票字第41号。
10月1日起,军队干部实行全军医院门诊就医“一卡通”
根据全军后勤政策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部署,从2017年10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行军队干部全军医院门诊就医“一卡通”,军队干部持军人保障卡(医疗保健卡)可在全军医院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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