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经营管理网

医管智库MEDICAL TUBE

首页>医管智库>运营管理
浙江瑞安市第二医院托管起风波
提交者:hustlyf 发表时间:2011-11-18 点击次数:2380 来源:转载

  瑞安市人民医院日均门诊7000多人次,患者做个B超要等一个多星期,经常遇到看病“三长一短”的尴尬,即挂号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等待化验时间长、真正看病时间短。有一个例子是患者排了7小时队,看病只有20分钟,医生忙得没有时间上厕所,医院的就诊量严重“超载”。
  造成这种老百姓看病难的原因是什么呢?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这不仅是瑞安市人民医院的领导正在考虑解决的,也是瑞安市卫生局的领导乃至瑞安市政府的领导们亟待考虑解决的民生问题。
  15年的托管经营权被提前终止
  前不久,温州利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新建向本报投诉:该公司作为先行进入医疗改革试点的民营企业,对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托管,后因瑞安卫生局的行政不作为,最终医院被强行收回。
  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曾经是全国著名的医疗卫生改革先进单位,2005年却陷入管理不善和资金匮乏的窘境。经几方协商,瑞安市政府委托市卫生局与温州利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对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15年的委托管理合同,希望借助民营资本的注入让医院重焕生机,稳定当地医疗市场环境。
  托管初期,利济公司一次性注入了大量资金,使医院的整体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观。2007年在卫生部召开的“全国医疗卫生与医院改革高端论坛”会上,“瑞安二医”的改革探索再次被肯定。
  2009年,当地卫生局对“瑞安二医”的扶持政策发生变动:应成立的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没能按约成立;公司申请添置“医院二级乙等标准”基础设备时,卫生局不予支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未变、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一样,但相关经费补贴却远低于其他同级别医院……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公司只有经营权,医院的人事权仍由卫生局管理,医院为数不多的在编医护骨干在卫生局的批准下逐渐流失,公司却束手无策。
  对于公司聘请的医院院长的任命,卫生局迟迟不予批复,直接造成部分职工自恃在编,不服公司管理,几次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现象,虽经公司屡次书面报告卫生局,但未得到任何答复和处理意见,公司一度陷入困境。
  今年4月13日,卫生局突然提出有意收回托管经营权,表示政府现在有钱了、有能力收回了,并要终止合同。卫生局在未与公司协商好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解约,15年的托管经营权被无端地提前终止。
  医院被强行收回后,公司提出返还在托管期间对医院的投入款及相关利息,卫生局要求按15年的托管期限折算,甚至任由医院随意报损报废资产,以致资产大量流失,并表示最好是该公司直接进行行政诉讼。
  在医改试点中,政府中途收回的现象并非个案。杭州某区斥资3亿购回卫生院,此前是以7500万元出售的。《中国青年报》对此发表评论:“这样的变化固然折射出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态度,发生了从‘甩包袱’到‘买服务’的转变,但一卖一买的背后却意味深长。”《新京报》就此事采访时,有专家认为,将卫生院买回来是好事,因为政府看到了应该干什么、应该承担什么。
  利济公司说,瑞安市卫生局至今仍旧无视利济公司要求收回投资款的要求。该公司不得已准备向法院起诉,要求瑞安市卫生局承担毁约的责任和返还投资款12373788.32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投资人的账应该怎样算才对
  近日,记者在瑞安市卫生局采访了局党委副书记戴文风,针对利济公司提出的卫生局对退还投资款一直在拖一事,他提出以下三点看法。
  他说:“这件事一是不能拖,也拖不了。对于退款,卫生局一直态度很积极,提出有两条路好走,一是协商解决,根据合同,债务债权等进行清账核对,理清究竟要退还多少钱;二是走司法途径,打官司解决。如果公司认为政府在拖的话,可以去打官司。
  “第二是我们卫生局不想拖,我们也想早点解决,把‘二医’的后顾之忧解决好。现在相关账册都在审计所,要公司去拿回来交给院方。而且要退钱,肯定要先做财政预算。
  “第三是没有拖。自4月27日解除托管合同后,应该先搞账目审计,审计好后才能退钱。公司签好退出托管合同后,账目没有交,只交了一个电脑,没有纸质的账目清单,所以拖一个月才开始审计。而且今年1月至4月的账目电脑里没有,一直没人做,过了3个月才审计。8月10日审计报告出来后,我们要求双方一起清点固定资产,公司一直没有派人来,我们只好请公证处派人过来公证。我们市里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有监察局、审计局和卫生局等参与。在8月底和9月初,我们把审计结果分两次给了他们。
  “现在我们也想早点把‘二医’的托管善后工作解决好,可这也要公司配合,他们投资的1237万元中,还有1到4月份医院100多职工的124万工资和奖金未发掉,还有欠着的药费未付,还有设备怎么折旧等,都要核对清楚,才能把余款结算给他们。”
  编后: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的通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尊重历史,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调动民企在国家医疗改革中的积极性,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点赞 收藏

当前输入字数0个,您还可继续输入140

扫一扫

关闭

1请填写注册信息

2注册成功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医院经营管理网使用条款  和  隐私条款

关闭

看不清?换一张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