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塑造公平和谐的医院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医院全体员工。
一、合理化建议
1、医院鼓励员工从各个角度通过各种形式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制定实施《×××人民医院合理化建议奖励规定》。
2、提议人将拟提供的建议或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院办公室,或由院办公室根据提议人的口头阐述或电话整理成书面建议或意见。
3、院办公室收到建议或意见后,应于次日下班前整理登记好并递交分管院长。
4、分管院长应于1个工作日内审阅完毕并签署处理办法,院长应于3个工作日内审阅完毕并签署意见。
5、院办公室接到医院分管院长批示后应于当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6、院办公室应在建议或意见呈交4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提议人。
7、院办公室如果收到不愿署名的建议或意见后,应立即作有关调查并参照署名建议程序及时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8、对有效采纳的建议由院办公室提请将依据《×××人民医院员工奖惩条例》、《×××人民医院合理化建议奖励规定》给提议人予以奖励。
9、对于搬弄是非、恶意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医院将依据《×××人民医院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院办公室负责对员工所提意见或建议及处理结果登记并存档,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查阅。
二、个人待遇申诉
1、医院鼓励员工对认为管理人员处理个案的方式方法不公正或个人利益无故受损或其他员工认为不公平,不合理事件进行申诉。
2、院办公室负责员工申诉的受理、调查并拟定处理意见,被申诉对象的分管院长领导应积极配合,协助院办公室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诉。这些申诉包括:
1)员工对惩处有异议或考核结果显失公平的;
2)管理人员强迫员工从事有害员工身心健康或违法、违规活动的;
3)员工待遇及其他个人问题。
4)员工受到直接领导不公正处理。
5)员工认为应该申诉的。
3、院办公室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决定是否受理申诉并说明理由。
4、受理申诉案件,应首先由院办公室调查,对申诉事件进行客观、全面调查,然后与科室进行协调沟通;协调不成的,由院办公室将调查报告交院分管院长处理。
5、受理申诉案件后,院办公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明确答复申诉人,并由申诉人签字确认处理结果。
三、上下级沟通制度
1、定期由上级与下级沟通。科室主任(护士长)每季度与本科室全体员工沟通一次,并填写《员工沟通表》。
2、分管院领导每周至少与管辖区域科室员工沟通3人,并填写《员工沟通表》。
3、上级与下级沟通内容,主要为个人学习方面、科室工作建议、个人生活方面、职业发展方面等。
4、对沟通中发现的问题,属于科室内部能解决的,要立即答复解决;属于需要上级领导解决的,自上报给院领导(以科室工作日志签字为准)24小时给予答复;院领导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可在一周内给予答复。
四、制度的监督执行
办公室负责每月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绩效考核制度纳入KPI考核中。
五、本规定解释权、修改权归院办公室。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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