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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和医药产品上价格管制的重负
提交者:easyide 发表时间:2008-2-26 点击次数:2738 来源:本站整理

医疗服务开放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对医疗服务的强劲需求。这是医疗问题的根本矛盾所在。不幸的是,在供求失调的基础上,医疗服务和医药产品还实行价格管制。价管歪曲行为,结果进一步削弱了医疗资源的动员。 
    
问题是这样的,需求旺盛而供给不足,医疗服务行当的整体收益当然可观。但是,参与医疗供给的要素很多,医生、护士、管理人员、机构的牌子和名声、设备器械、场地、药物和用品等等,缺了哪样也不行。麻烦来了:各要素怎样分享所在必得的行业高收益?理论上,可用行政之手分配,可由市场价格机制决定,也可以行非驴非马的混合之道。不过有一个规律不可违背,只要价格不能准确灵敏反映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种种行为的歪曲就会接踵而至,乱象四起就难以避免了。 
    
这正是当下我国医疗医药业的情况写照。远的不提,近两年为了降低医药费用,军令十二道,道道有药名,把国家发改委忙成了什么样?劳而有功也罢,可多少批次的降价行动,实际效果却少有人恭维。无非药价虚高变成了药价虚低”??许多降价药品无人生产,市场上再也买不到??要患者更欢迎哪一样? 
    
细心一点观察,怪象早已形成了。我手头有一份北大副校长、医学部领导杨柯教授的讲演提纲,其中有关医疗价格变化的例证,很说明问题。看得出的趋势是这样的:凡传统就有的老医疗技术,目前的收费与1520年前相比,扣除了物价指数之后,并没有变贵;高收费项目当然也有,不过无一例外,全部是新医疗技术。 
    
以胃癌诊断为例。上消化道造影目前收费380元,20年前收80元;常规活检病理诊断收费100元,20年前收30元。怎么看,也就是在同期城市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变动(略低于三倍)上下的水平。新的胃癌诊断和治疗技术,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核磁共振,1500元;PET800010000元;腹腔镜,10000元;内镜下支架置入,5000元;内镜下光动力治疗,10000元。 
    
畸高畸低的比价之下,医院和医生不可能不感到推陈出新的强大推力。这与药厂热衷于层出不穷的新药行为一样,属于同一套逻辑。上周本系列评论说,我国医疗服务开放不足,指的是机构和个人的合法行医门槛过高,没有充分利用内外医疗服务资源。现在要作一点补充,在引进最新最贵的新医疗技术、设备和仪器方面,医疗开放程度实在是很高的。 
    
不奇怪吗?老技术和老药品超低价、新技术和新药品超高价,居然同时并存于医疗的价格管制体系之中。莫非如斯蒂格勒当年所说,价格管制部门因为不具备信息优势,反倒成了被管制对象的俘虏?可能。但为什么不干脆多俘虏几个,把老技术和老药品的价格也一并抬上去,医疗机构的收益岂不是更大? 
    
答案要到现有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管制体制里去寻找。反复翻看1996年以来的有关政策法规资料,我发现两个要点:(1)价格管制靠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准则来定价,但成本调查费时费力,等到算出来,又常常时过境迁;(2)价格管制不但要管比价的确定,而且对物价总水平的稳定负有责任。把这两点配合起来,怪现象就再也不怪了。 
    
先看第一点。医疗服务的项目之多,实在超乎想象。2001年国家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把原先各地3万种医疗项目(3万种!),规范为不到4000种。就以4000种算,按全成本法调查,取数、分摊、归类、加总、平均、定价,怎么衡量也是一个超级庞大的工程。 
    
就是说,价管机关掌握行医成本的成本,本身就非常高昂。不需要说成本调查名目繁多、误差层出不穷;也不需要说利害所在,人为的信息隐瞒是题中应有之义;甚至不需要说作为一个各地差异很大的大国,得到平均成本的麻烦无数。就算上述问题全部零成本解决,价管调查的那个成本概念,也是错的。真实世界里约束人行为的成本永远是机会成本,即在一个可选的机会集合里当事人所愿意放弃的最高收益。中国有合法行医资格的医生200万,每个人面临自己的机会集合,每个人判断机会的准则不同、心劲不同、行动能力不同、边际变化也不同。由一个集中的政府机关来收集全部相关信息,并据此核定医生成本,能准确、及时、无误吗? 
    
反正我知道,有的医院接到包含所在地区指导价目的《规范》时,已是2005年了。行内人评说,十年调了一次价。此前的收费标准,还是1996年的版本??这是中国经济发生多大变化的十年!翻开这个价格本本,医护人员劳务技术报酬偏低的老问题似乎依旧。看吧,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等,各取1次挂号费,而挂号费的标准,省市医院1元,县医院8。这比几年前打针比(自行车)打气还便宜,到底改善了多少? 
    
再看,急诊诊查费,注明指医护人员提供的24小时急救、急诊的诊疗服务。指导价是多少呢?省级10元,市级8元,县级5元。实在于心不甘,翻来查去,终于看到知名专家诊查费贵了一点:省级30元,市级25元,县级20元。最贵的医师劳务报酬是远程会诊,单价每小时200元,不如同级律师、会计师和高校老师的时费。何况那是机构对机构之价,医生能得到多少,还有待调查。 
    
最令人吃惊的是护理指导价:II级护理,每天5元;I级护理,每天8元;特殊疾病护理,包括艾滋病等特殊传染病的护理,才达到每天30元。最后举一项吸痰护理,注明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吸入;一次性吸痰管除外,指导价一律每次2元!朋友,这个工钱,多少人愿意做?没人做,医院还不得从高价项目里找钱来补贴加价? 
    
谁也不知道下一次的收费规范将在什么时候下达。期间,无论物价和其他经济参数怎样变化,医院和医生只能按现有规范收费。医院要生存,非从以药养医中找出路,非从加快医疗新技术的引进、更新和升级换代中找出路。可见,广遭诟病的以药养医过度医疗,有其财务上求生存的现实需要。 
    
问题来了,在同一个价格管制体制之下,为什么畸高畸低、厚此薄彼?既然允许公立医院创收??转型的招待所是也??为什么又非要逼医院经销药品或仪器升级来增收呢?直截了当放开医疗服务价格,让人家可以以医养医,不好很多吗? 
    
这就涉及价格管制体制的第二个要点。原来,医护人员的劳务成本是连续性的信息??去年、前年、甚至10年前医护人员的劳务成本,都有案可查;提价多少,显示多少。但药品、器械、仪器设备,特别是新药、新检查仪器之类,过去从来没有,价格再贵也不影响指数的变化。众所周知,我国价格管制价的任务不但定比价,还包括控制物价总水平。遇到有物价上涨压力的时候,价格犹如高压电,管制当局是不敢批准提价项目的。 
    
上述两大特点的交汇,使医疗服务的人力资源的定价被压低,而层出不穷的新药品、新器械和新装备的定价,又轻而易举地升高了。畸高畸低的医疗医药定价体系,就是这样成的。它势必系统性地歪曲医疗服务的行为。我们下周再谈吧。(周其仁)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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