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大潮中,政府的责任有很多。其中有5条最值得反思。
第一个职责是办医责任。政府的责任主要有三项,一要制定维护公平的政策环境和防止公平被扭曲;二要为弱势群体说话;三要治理环境污染。政府办医是营造“公平环境”的一项任务。而绝不是通过办医来制造一个不公平的环境和成为 GDP 的增长点。使公立医越做越大,资源高度集中。
第二个职责是保障责任。一是如何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使它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平地惠及社会所有的人群,而不是自我谋生;二是如何保障人民群众看得起病,不至于因病致病。这两条,不管什么制度下的政府都必须要做的。对比市场化的美国它也做到保障生存能力变弱的穷人和老人。
第三个职责是预防责任。“预防第一”是医学的基石也是政府办医的主要任务。做好健康教育,让群众通过合理的运动、休息和饮食来增强体质,就能防止多种慢病的发生,让老百姓少吃药、不吃药,减轻医疗负担。
第四个职责是监督与管理责任。这涉及到各级政府、各级管理水平,内容非常丰富。在目前社会监督弱势的情况下,政府监督尤为重要。药品、疫苗安全在于监督;过度医疗在于监督;保证90%民众看病不出县也是监督。如果监督过度集中在经济指标的绩效考核,就改变了公立医院办医和医生行医的理念和行为。所以,如何发挥和体现医生的价值才是今后管理的重点。
第五个职责是领导责任。即由谁主管问责谁。医改各项工作是否贯彻关键在领导。如果有些政策确实难以推行而不报告也属于领导责任。做不好而弄虚作假更是领导责任。促进社会办医和公立医院公益性体现也是政府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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