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8年年8月30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将有效性、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调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药”),这体现了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三个基本原则。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主要聚焦在影响群众重大疾病的药物上,新增药物中包含了肿瘤药物12种,临床急需儿童药物22种,还包括了全球首个唯一一个口服的丙肝治疗新药。无疑,这些调整更更加符合公众的用药需求,使得有需求的患者都能用得起药。基药目录调整了,个人觉得以下四个方面也是必须做出相应调整,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
一、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指导原则,以指导和鼓励新审批上市的、疗效显著且价格合理理的药物能够加快调入基本药物目录中
随着审批后的新药不断上市,一些新药在治病救人方面可能具有着独特的疗效或者较市面上在售的类似药物疗效更加显著,针对这样的药物应当加快将其加入基本药物的目录,以便造福更多的患者。对于这样的药物不应该局限于3年调整一次基药目录的周期,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指导原则,以指导和鼓励符合某些特性的药物能够尽快通过审批流程进入基药目录中,这对企业的新药研发和工作人员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鼓舞。
二、加快药品说明书的修订
在工作中发现,一些药品说明书的修订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很多药品的新用法、新适应证或新的不不良反应在一些用药指南和专家共识已经确认了,可是,药品说明书仍然迟迟不见修订,这样对临床用药非常不利。
三、加快超说明书用药立法
众所周知,临床中,会出现超说明书用药的现象,但迄今为止,超说明书用药在我国尚未进行立法。尽管一些省份已经针对超说明书⽤用药出台了专家共识,但这样的专家共识是否全国通用呢?是否受法律的保护呢?对此,医务工作者目前对此存在很多困惑。在医患关系不是那么和谐、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医闹不断升级的今天,很多医务工作者对于超说明书用药都持保守态度或是为了规避风险而不敢用药,迫切希望国家能就超说明书用药进行立法,以促进临床更更加合理用药。
四、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新药研发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只有掌握了了核心的研发技术,方能独立自主。还记得《厉害了,我的国》那些振奋人心的画面吗?对于与我们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医药也是如此,因为人类的身体健康是拥有一切的根本,没有了健康,那么一切都无从谈起。
因此,加大科研的投入,加快新药的研发,尤其是针对当今临床上⼀一些疑难绝症的药物、对多重耐药细菌敏感的新型抗生素以及一些疗效佳、具有民族特色中草药的挖掘和开发,应当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只有科技强大了,我们国家才能真的强大。也只有这样才能研发出更多新药以满足临床的不断需求,不再上演“药神”陆勇、翟一平这样的悲剧,不再让这些“药侠”为了挽救许许多多生命而个人背负着沉甸甸的法律责任。相反,像陆勇、翟一平这样的患者应该得到更好的用药、更多国家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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