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李亚南)中国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20日在北京表示,新冠肺炎的医疗救治中将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工作情况。
针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享受医保政策保障的相关规定,熊先军在发布会上表示,疫情发生以后,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卫健委两次发出紧急明电,明确提出了“两个确保”的要求,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他介绍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异地的患者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熊先军指出,将动态调整医保的支付范围,将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打消患者和医疗机构的顾虑。
他表示,各地医保部门已制定了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细化了流程、标准等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湖北尤其是武汉有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了大量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对于这些机构医保总额预算会否超支的问题,熊先军表示,为确保收治的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医保部门及时调整了专治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列预算,不占用当年的总额预算指标。
他介绍称,为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向专治医疗机构预付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新冠肺炎的医疗救治。截至2月19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部门提前拨付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专项资金171.79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湖北预拨付30.16亿元,武汉市预拨付9.02亿元。
“从目前确诊和疑似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看,预拨付资金能够满足现阶段的医疗救治需要。”熊先军说。
对于武汉在疫情发生后紧急搭建的雷神山、火神山医院医保报销的具体政策,熊先军表示,目前全国所有的专治医疗机构都纳入了定点,救治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的都予以报销。
他指出,国家医保局同时指导武汉市医保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在开业的同时就将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同时把近期武汉市防疫指挥部征用的第四、第五批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武汉市新城医院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此外,熊先军表示,随着新冠肺炎方案的更新,相关医保范围的内容也将及时得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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