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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分级诊疗就医,医保报销比例降50%!这个省份率先出招
提交者:九鼎医管 发表时间:2020-4-8 点击次数:20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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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各地医疗机构也正逐步恢复正常的运行秩序。为了缓解因“聚集就医”带来的感染风险,黑龙江省率先提出,将充分发挥医保政策杠杆作用,推动分级诊疗,促进各级医疗服务全面有序恢复。“基层看病,减少聚集”,受疫情影响,多个省份提出,在疫情期间要更要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这也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保障。
  
  近日,黑龙江省卫健委副主任葛洪表示,将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合理平衡患者就医需求,确保医疗服务全面恢复后的患者就医安全。
  
  疫情期间的“就医聚集”
  
  随着各级医疗机构全面恢复诊疗秩序,这段时间群众的医疗需求得到集中释放,患者到大医院集中就诊。目前,一些大医院已经出现就医人群聚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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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三:疫情严防严控期间被抑制的诊疗需求迅速释放;为避免医院感染传播,医疗机构按规定采取预检分诊制度,相对延长了患者进入诊室的时间;全省大量患者集中涌向城市大医院就医,没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一直是新医改重点目标之一,自2004年首次提出分级诊疗制度以来,相关工作已经推行十多年。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不少民众就医时依然倾向于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则门可罗雀。
  
  为此,不少学者曾提出,拉大对参保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支付比例。甚至有人认为,应当由医疗保险部门作出行政性规定,要求患者必须先到基层首诊,然后转诊,否则不予报销。此外,中国社区卫生协会一位专家也曾向“医学界”表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的提升也离不开医保政策的“加持”。
  
  黑龙江省这次抓住疫情期间贯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又一“契机”,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作用,来实现对患者就医秩序的合理引导。
  
  用医保支付杠杆助力分级诊疗
  
  3月25日,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26日,省内新冠肺炎本地确诊病例全部清零。28日,在黑龙江省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领导表示,为满足城乡居民正常医疗服务需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在全面恢复医疗服务秩序。
  
  为减少患者在少数医院聚集而带来的感染风险,进一步促进疫情防控期间分级诊疗工作。省医保局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实现上下转诊、良性就医的格局。
  
  除危急重症患者,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为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省医保局,规定相邻级别间的报销差距要不低于15个百分点; 不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就医,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0%。
  
  比如,规定统筹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也就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和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那么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就不能超过75%,三级医院就不能超过60%。
  
  “我们经常看到,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号难求,而基层医疗机构和一些小医院却门可罗雀。可以说,小病到三级医院看,也是对医疗资源的一种占用和浪费,会使一些重症患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黑龙江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张冰琦说。
  
  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使医疗卫生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张冰琦说,“此次卫健部门要求各县(市)要确定县级医院分级诊疗病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病种,这就使我们的医保政策能够更好地与卫健部门的分级诊疗制度更好地结合起来。”
  
  同时,对不按照分级诊疗规定、不履行转诊手续越级就医的,急诊、危重症患者除外,规定其在属地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50%报销。这样,可以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更好落实,让群众更加合理就医。
  
  分级诊疗“七步走”
  
  为有效解决大医院患者聚集问题,黑龙江省将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要求,重点做到“七个加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加强分级诊疗病种管理
  
  “黑龙江省制定了256种县级医院分级诊疗病种和49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对确需上转的患者, 转出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单和患者知情同意书,将优先转诊至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葛洪说,省、市级医院应当为基层转诊患者预留就医空间。
  
  加强就诊转诊制度落实
  
  除危急重症患者外,凡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患者,原则上在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首次诊治。转诊秩序一般遵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市级和(或)省级医院的顺序转诊,上级医院接诊的患者病情稳定或进入恢复期后应及时向下转诊。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要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关系,带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要将多点执业医师以及支援医师相关服务信息在显著位置公示,引导群众基层首诊。
  
  加强双向转诊机制规范落实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要密切协作,依托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形式,形成双向转诊渠道。省、市级医院应当为基层转诊患者预留就医空间。
  
  五是加强基层慢性病诊疗服务
  
  强化慢性病规范化诊疗和健康管理,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职责定位,加强协作配合,实行分级服务、分级管理,落实基层慢性病联合门诊和慢性病长处方制度,开展线上药品配送。
  
  六是加强信息化技术建设应用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实施网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远程医疗,引导患者就近就医、分时段就医。建立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二、三级医疗机构要通过互联网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培训等服务,推进实施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
  
  七是加强分级诊疗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实行 转诊负责制,根据接诊医生建议,负责上下转诊的接洽联系,主动为患者提供连续诊疗和转诊服务。加强科学就医和分级诊疗病种范围的宣传,增强患者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自觉性,结合抓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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