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全国政协委员刘连新:因地制宜 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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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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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卫生杂志
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减少患者跨区域就诊、减轻患者负担、实现“大病不出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分级诊疗目标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快速推进,有效带动了各省医疗水平提升,就医流向改善,人才队伍扩容,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有待完善:
顶层设计方案有待明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既没有固定模式,也没有现成经验,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在项目的实际落地过程中,由于部分顶层制度设计还处于探索中,管理体制、运营模式等多个环节的具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同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还未建立科学合理、明确清晰的建设成效评价指标和达标标准。
政策配套措施有待完善。受到医院收入产出规律的限制,新建院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运营初期处于亏损状态,需要政府在财政资金投入、政策法规扶持、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切实将国家的好想法变成好做法。
长效发展机制有待健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现有政策仅明确,在10年的“协议期”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产权隶属于输入省,管理权归输出医院,但协议期后的管理权限归属未明确规定,长期发展预期不确定也影响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质量建设,特建议如下:
明确建设三方权责。建议制定符合各输入省省情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及验收指标体系,发挥“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目标进行量化和细化,明确地方政府、输出医院和依托医院的责权利,压实各方责任,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会商、适时调整完善。
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建议输入省相关主管部门能在出台政策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专项配套措施,加强部门间衔接,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创新项目合作模式。建议综合考虑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背景情况、学科特点、合作方式等因素,按照“一中心一策”的原则,以目标为导向,充分发挥输出医院和依托医院的合作协商机制,鼓励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管理体制机制、运营模式等探索创新,支持依托医院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相关学科错位发展,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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