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及总体思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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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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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卫健委
2024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要求,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加快推进深化中医药改革,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
1.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巩固扩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党的建设。弘扬“大医精诚”优良传统,以中医药文化涵养行业文化。(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统筹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落实《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出新一批改革举措。指导浦东新区全面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积极申报新一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持续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创建。 (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3.全面推进《上海市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配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相关专项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有关制度落实。加强中医药普法宣传。(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4.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实施。推进国家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本市项目实施,加快落实基建项目,不断提升内涵建设。持续实施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估,启动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征集及遴选推荐工作。(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独特优势
5.持续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机制。制定出台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文件,印发试点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管理规范。研究制定根据中医药服务内涵调整DRG/DIP系数相关方案,初步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扩大改革效应,引导中医医院坚持中医办院导向。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价格调整,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并优先向社区倾斜。(牵头部门:市医保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财政局)
6.持续提升中医医联体内涵。推进“4+X”中医医联体体系建设和运行,持续做好优质资源下沉、双向转诊、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强化“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建设,发挥区级医疗机构区域中医药服务枢纽作用。加强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和运行。(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市医保局)
7.发挥特色中药院内制剂优势。发挥特色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优势。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工作,促进名老中医验方申报。研究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政策,协调推进新一批市级中医医院的特色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牵头部门:市药品监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医保局)
三、深化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
8.推进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等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推进龙华、岳阳积极争创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在河南、江西、甘肃和安徽积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9.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跨区域作战能力,提升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对突发疫情、紧急医学救援的应急指挥、应急救治、物资调配等综合处置水平。(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0.提升中医临床专科服务能级。加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遴选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并新增一批特色专科。强化中医医院儿科、老年病科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广泛开设中医专病门诊。提升区级医院中医专科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区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1.推进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制定本市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有关措施和要求,发挥国家中医康复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建设一批市级和区域中医康复中心。推动社区康复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医院康复科、综合医院、康复专科医院以及社区的中医康复能力。(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12.持续推进治未病工作。组织开展全市22家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质控及培训,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重点人群治未病适宜技术推广和治未病中医文化传播能力。(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3.打造社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推进社区TCD代码更新应用,落实中医病种清单要求,大力推广中医医疗技术。启动社区护理人员中医护理技术培训。依托上海市为民办事项目,开展中医药特色巡诊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满足居民家门口中医优质服务需求;推进民心工程建设,做好社区中医特色专病专科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级。(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四、加强服务监管与评价
14.完善中医药监管机制。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和能力培养。开展新一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加强中医专长医师注册及执业监管,研究制定中医专长医师定期考核要求。(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5.完善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结合中医医院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等级评审等工作,修订完善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中医医院运行和内涵分析。定期召开中医医院院长例会,组织开展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围绕加强中医医院管理、西医学习中医执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研究。(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6.加强中药药事管理。强化医疗机构中药药事服务和管理。依托行业协会和专业质控组织进一步加强中药代煎配送、临方定制加工等延伸服务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中药安心达项目运行和升级,扩大溯源中药饮片临床应用试点,强化中药饮片代煎配送全流程管理。(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药品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委)
五、促进中西医协同
17.深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加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建设,协调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完成本市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验收,推出一批可在全国推广应用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中西医协同服务模式。加快推动综合和专科医院临床科室运用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设一批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18.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和汇聚创新。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在持续做好全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的基础上,加强重点区域、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利用本市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基层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国家高水平的中西医多学科交叉重点学科,打造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学科科技创新体系。(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科委)
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9.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等重大平台能力提升,深化内涵建设。积极争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以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为核心,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持续开展中医药领域临床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高质量临床研究,构建高水平循证成果产出机制。加强经典名方新药创制国家医学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中药“人用经验”规范收集,促进经典名方和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20.推进中医药传承。加强各级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推进海派中医活态传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慧中医技术,推进海派中医智慧传承。扩大“海派名医学术经验传承创新提质升级项目”建设范围,探索名中医学术经验转化有效路径。推进海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搭建中药传承创新平台。(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1.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协同创新。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公立医院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与临床研究协同创新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中医药领域临床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高质量临床研究。开展2024-2025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招标,不断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撑。(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医保局、市药品监管局)
22.支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建设中医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网络,打造衔接科学研究与产业开发的孵化和转化平台。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利用,进一步建设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筛选评价验证推广平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建设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24.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启动建设新一批市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开展新一批“上海市中医文献馆馆员”聘任工作。做实“优才学院”机制,推动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深化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和骨干师资培训,推进结业理论考核题库建设。发挥学协会作用,进一步完善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推荐遴选机制,提升项目水平。(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
26.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修订《上海市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完善政策体系。建设上海市中医药传承教育管理系统,提升中医师承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制定上海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方式)出师考核方案,并组织开展首次出师考核工作。(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7.拓展中医药人才培养领域。建设海派中医流派传承以及中药工匠培养平台,加快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中医药学科和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骨干研修项目,持续引导优质中医资源柔性流动。(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弘扬中医药文化
28.巩固公民中医药素养水平。继续开展中医药健康素养调查,掌握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和中医药素养水平。以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楼宇、进家庭活动为抓手,推进中医药融入功能社区,助力健康促进。(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教委)
29.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开发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大健康产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统医药保护单位开展宣传推广、知识技艺传授等活动,支持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中医药版本普查工作。(牵头部门:市文化旅游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
30.夯实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以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为抓手,举办中医药文化普及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征集创作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科普作品,探索重点人群中医药文化传播新途径。(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文化旅游局、市教委)
九、深化中医药合作交流
31.推动中医药走出去。落实政府间中医药合作协议,举办第十七届“中泰传统医学研讨会”,进一步增进双方在传统医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教育和文化传播领域的国际合作, 打造有基础的对外宣传产品,加快培养中医药服务国际人才。推进本市建设的海外中医药中心功能提升,同时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开设海外中医中心,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平台。(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政府外办、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32.加强中医药标准工作。推动将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纳入上海科创中心重大项目,持续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信息、产品等领域的国际标准研制。持续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商务委)
33.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研究制定关于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若干措施,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等方面提出一批促进措施。深化上海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市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加强“中医药成果转化与国际推广基地”建设,探索中医技术向服务贸易产品转化的有效路径。(牵头部门:市商务委;配合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
34.深化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协同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支持长三角中医药质控一体化、长三角中医药旅游协作、长三角中医药优才学院建设、长三角中药产业创新发展等工作。会同各省市指导中医专业质控组织开展标准研究制订、质控培训、业务交流等工作。持续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建设。(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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