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医院可不能捞一把就跑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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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不是赚钱工具
医院投资者素质低、资格存疑。医院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国外大多是“专家办医院”,而我国却是“外行办医院”。由于投资者素质低、眼光浅,一切为了赚钱,不惜使用各种手段坑蒙拐骗,没病当有病治,小病当大病治,全世界公认治不好的病,或者大医院不愿治的病,他们都敢治。这给民营医院发展埋下了隐患。
投资者把事业当做生意。办医院是做事业,投资者要有造福社会的慈善心态。但一些投资者把办医院当成开饭馆做生意,四处租房营业,捞一把就走。很多民营医院投资者和管理者在经营理念上发生冲突。投资医院的老板急于营利,管理医院的院长则希望遵循医疗规律,慢慢培育市场。这种观念的冲突导致民营医院的院长频频被解雇,上海有家民营医院,两年换了5任院长。
投资者忽视长期建设。医疗是一个“晚熟”的行业,成长周期一般按10年来计算,而形成品牌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很显然,投资民营医院周期长、回报慢,因此,要遵循医疗规律,长远规划,培育市场。但不少民营医院的老板普遍存在快赚钱的想法,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不在乎品牌和声誉。
严格民营医院进入门槛
提高民营医院经营门槛。要对办医院申请人的素质进行相应评估,看其是否切实提出详细可行的经营策略及医院未来的发展计划。看其是否配备了相应数量的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科室设置是否与专业医务人员相匹配,还要看硬件及软件设备是否达到一定水准。
建议有关部门对民营医院投资者的资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有医学背景并经过相关培训的投资者才有资格开办医院。对其建院方案严格审查,符合医院创办条件和标准才能发给营业执照。
同时,要教育民营医院投资者和管理者,充分认识投资医院是投资公益,不能抱有谋取暴利的幻想。对存在严重医疗过失的相关投资人和责任人应认真调查处理,如果因为投资人失责再次或多次发生严重医疗过失和事故,则应永久吊销其投资医院的资格。对民营医院还应实行全国联网管理,防止有不良记录的经营者跑到异地注册。
建立信用等级评审制度。与公立医院一样,将民营医院纳入相应的等级中,以便患者识别。有关部门要对民营医院经营的全过程严格监管,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对于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造成危害的要及时严厉处罚。
给民营医院平等待遇。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医院,无论政府主办还是社会主办,是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服务对象相同。他们在经营过程中,接受同一医疗行政部门的管理,接受同一个物价、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执法检查,理应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政策待遇。
政府部门对民营医院要在业务上、技术上多给予指导和支持,例如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的医学专家开展科研等。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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