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立警务室十分必要,但关键是要为警务室的职能定准位,维护医患双方利益不越位、做到位。
一是警察不是医院“保安员”,而是公共利益的护航者。作为与百姓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服务行业,最容易成为引燃百姓不满情绪的导火索。而作为公共利益保护者的公安机关,理应并应该担当重任,为医护人员救死扶伤和患者安全就医保驾护航。
二是警察不是医院“保护神”,而是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维护者。近年来一些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已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使患者就医环境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警察进驻医院要担负起的首先是保护患者及家属的就医安全,其次是医者的行医安全。只有患者就医环境得到保障了,医者的执业环境自然就改善了。
三是警察不单要依法打击医闹,更重要的是把患者及家属正当的维权途径引导到依法维权的轨道上。由于医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高技术性和高风险性的特点,而目前我们医疗机构解决医疗纠纷一般要经过专家讨论、医学鉴定、双方调解及法律诉讼等程序,客观存在解决纠纷的周期较长以及患者家属获益少等问题,使有些患者及家属不愿意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而是愿意“以闹取胜”。加之媒体的负面报道和患者的过度维权,起到了反面的“以儆效尤”的示范效应。不论谁的责任,只要患者死在医院里或对治疗效果有异议,患者的家属就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一些过激甚至暴力手段。警察进驻医院有可能改变这种尴尬的局面,在依法实施有效打击医闹的同时,对已发生的医患纠纷通过警察正确引导到正常的法律途径上,寻求解决。
四是警察进驻医院为引入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机制创造了条件。近年来,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相继引入了除医患双方以外有律师、纠纷调解员、专家等人员参加的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机制。由于警察进驻医院,能及时出现在事发第一现场,相对了解和掌握纠纷实情,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其中,能有助于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作者单位:沈阳军区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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