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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分级护理原则不能死记硬背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2-8-18 点击次数:2009 来源:转载

  我国现行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是卫生部自2009年7月1日印发施行的,转眼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在医院里,作为护理核心制度的《分级护理指导原则》,护士临床实践与理论结合的情况到底如何呢?
  前段时间,我院护理部到临床各科室抽查护士护理核心制度掌握情况,各科护士掌握得均不是很理想。有的护士分级护理的护理要点概念还停留在旧的《分级护理制度》上;有的护士通过多次学习,已经掌握了一部分,但不全面;有的护士能背出来,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领悟《原则》之精髓,只是一知半解,死记硬背,稍一细问,就茫茫然,不知具体怎么做了。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是指导我们护理工作的,与我们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临床护士掌握的情况与护理部要求的高标准、严要求,显然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比如,在近一年来的摸索实践中,大家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中第一条“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的实践就有些问题。在与原来的《分级护理制度》对照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特级护理不再专门提出“24小时专人守候”。
  有的护士只看到了24小时不再专人守候,却忽略了特级护理要点中“严密”二字的真正含义,这“严密”二字颇值得临床医护人员推敲和解读。特级护理虽不再明文规定“24小时专人”,但并不等于大家就可以就此对患者放松警惕了,特级护理仍然是我们的最高护理级别!这“严密”之中蕴含的具体要求,是指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视情况安排专人守候,可视患者具体情况严密监护。护士也不能教条地死搬“谨遵医嘱”,医嘱上写着多长时间测一次生命体征,就死板地按医嘱测一次,而失去了护理的真正含义。这一点,护士应仔细看清楚,第一条要求护士应主动、动态地展开观察、监护工作,而不是仅仅被动执行医嘱那么简单!
  其实,只要细心解读,就很容易看出新《原则》和旧制度中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护理的护理要点的异同。这些工作贯穿于我们日常护理工作之中,那些条条框框就是日常工作的缩影,有什么难以掌握的?
  首先说特级护理。新《原则》第五条是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位,第六条是床旁交接班,很容易掌握和记忆。第二条、第三条是根据医嘱执行的,不外乎记录出入量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第四条是需要护士操心的,要求护士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做好安全措施。
  其中的“根据医嘱”、“根据患者病情”,护士应认真领悟,加深印象。治疗、给药要根据医嘱,对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护理安全,护士自己要上心。这两条要求护士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贯穿所有护理级别的患者,根据病情实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
  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的患者应该多长时间巡视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自不必说,一级护理开始多出“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贯穿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多出“提供护理相关健康指导”贯穿一级、二级、三级护理。
  只要通读《分级护理指导原则》,我们日常需要给相应护理级别的患者提供什么护理措施就很明显了,比起死记硬背有趣多了,也好记多了。《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让我们分清了什么时候要“根据医嘱”,什么时候要“根据患者病情”,很明了,也很高明。它更加明确了护士身上理应肩负的职责和责任,如此解读和领悟,新的《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就不很难理解和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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