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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严治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 查办一批受贿案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2-3-29 点击次数:248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从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广东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采取有力措施,查办了一批卫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在医药、医疗用品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的案件。  
  
  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医疗卫生问题是民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去年广东在卫生系统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查办医药回扣案件37件,收缴回扣款3100万元,收受回扣、红包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行业行风持续好转。但医药回扣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时有发生,民众对此反映强烈。 

  为此,广东省根据“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三打两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整治卫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在医药、医疗用品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行为。 

  据介绍,在近期查办的5宗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为英德市某医院原院长柏某受贿案。英德市某医院原院长柏某在担任该院院长期间,于2004年至2008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收受药品供应商及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贿赂,初步核实共人民币22.3万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外,广州市某医院检验科原副主任万某,利用负责主管检验科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管理检验科检验设备及试剂使用的过程中,于2008年至2010年,涉嫌多次收受惠州某公司老板李某(另案处理)通过属下人员给予的贿赂,初步核实共人民币17万元;于2009年至2010年,涉嫌收受广州某公司销售经理方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初步核实共3.8万元。目前,本案已由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称,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卫生厅将加快完善和落实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制度、医德考评制度、医务公开制度,健全医药、医疗用品价格成本监审制度和监测体系,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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