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首例医闹案四人获刑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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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云南省元谋县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起公诉的云南楚雄首例医闹案件经两级法院开庭审理,4名被告人中有3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3年12月5日,被告人李某的父亲到元谋县人民医院输液,结束后回家途中突感不适,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许死亡。被告人一方要求医院对其父死亡一事作出处理,在未得到及时答复后,即堵塞医院通道,在门诊大厅摆放尸体、设灵堂、烧纸钱、放哀乐,对其他就诊患者及医务人员进行辱骂、撕扯,导致医院无法正常开展诊疗活动。其间,在与元谋县人民医院协商过程中,被告因对答复不满意,殴打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撕扯现场处置的执法民警等。
元谋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任何人对正当权利的维护都必须采取合理方式和正当途径,用暴力违法甚至犯罪的手段维权,最终只能造成更为严重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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