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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医疗户外广告乱象丛生 医患关系紧张升级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2-4-5 点击次数:1160 来源:长城网

 近日,一些患者朋友向本网致电,反映称辛集市一些门诊谎称“医院”,误导、欺诈患者就医,从中收取高额费用,被骗患者苦不堪言。何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他们的心病。为此,笔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调查中笔者注意到,辛集市一些门诊,如辛集同济医院、辛集仁爱医院、辛集协和医院等,均在市区明显位置设有广告牌,并通过辛集网、宣传册等方式宣传自己的医院。 

   实际调查:广告悄将门诊改“医院” 

  走在辛集市的街道上,户外广告牌上、随手翻开的街头杂志上全是一些关于男性、妇科疾病的文章,医学门诊部摇身变成“医院”。 

  笔者随机走访了几位市民。一位从医院退休的老医生直言不讳地说道:“辛集市卫生局、辛集市工商局看似给出了合理的答复,却没有履行监管部门应尽的职责。市民都能看到大量违法宣传行为的存在,唯独政府主管部门却看不到,导致医疗户外广告乱象丛生,给就医的患者带来不便和误导,一度令很多患者上当受骗。轻则浪费了钱财,重则危及生命,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缺乏职业道德的表现,理应尽快铲除,还患者一片和谐的蓝天”。 

  为进一步确认是门诊还是医院,笔者分别赶赴上述三家声称的“医院“,发现门口“医院”二字无影无踪,“门诊”二字却赫然醒目。 

 卫生部门:责令把“医院”改门诊 

  3月31日下午16时,笔者来到辛集市卫生局。通过查看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表,笔者了解到,上述三家全部注册为门诊,并非医院。“我们会尽快核实,责令三家门诊更改户外广告名称。”辛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广告管理的主体是工商局,对其处罚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这位负责人补充道。 

  工商部门:名称不相符 处5000元以内罚款 

  16时50分,笔者来到辛集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表示,制作医疗户外广告须经省卫生厅审核批准,并且在辖区工商部门备案,医疗户外广告宣传的名称必须与在卫生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相符,否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消费者的举报,一经查实,工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查处,处5000元以内罚款。 

  据介绍,上述三家门诊,均于2011年10月份在工商局进行了医疗户外广告备案,对其医疗户外广告名称与实际名称不相符的现象,工商主管人员表示,责令立即更改,甚至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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