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频繁提标准致基层征收难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4-10-8
点击次数:1387
来源:本站整理
自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因农民个人缴费低、报销程序相对简单、报销金额大而深受群众欢迎。但是,近年来,为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国家频繁提高新农合医疗基金筹集标准,导致部分农民出现抵触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保费的征收难度。
据了解,2006年,新农合农民个人承担部分仅为每人每年10元,2014年增加到70元。具体到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费用则由每年50元上升为每年350元。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也相应给予了更多的资金投入,但农民最直观的感受是个人负担明显增加,因而产生了对参合缴费的抵触情绪。
究其原因:一是宣传工作没有到户。目前,保费的收取多依赖于村级组织代收。村干部将任务分解到各小组长。小组长以完成征收任务为目标,上面要求收多少就向群众要多少,至于政策作了哪些方面的调整,为什么提标、个人与政府各承担多少、报销比例有什么变化等关键性的问题自己没有吃透,也就无法向群众说清,影响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二是门诊单次消费额度限定过低。2006年,湖北省宜都市门诊限定个人报销额度为每年8元,后逐渐增加到了每年200元。看似增加了不少,但在使用上仍然存在可用额度偏小的问题。据了解,农民在镇村卫生室单日可报销药费封顶为10元。三是门诊节余冲公的运作方式,降低了群众的缴费热情。有别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医保,农民对自己新农合中的门诊费用没有自由使用的权力,而且随着年度的转换原来所谓的个人部分也将成为集体的。个人缴费越来越多,看得见的实惠却不见改变。
对此,基层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
一、保持政策稳定性。保持缴费标准的相对稳定,降低筹资调整频率,合理设置保费和大病保障范围,提高医保覆盖面。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借各类媒体帮助广大农村群众切实树立起保险意识,清楚明了新农合补偿范围、报销比例、理赔程序等。
三、提高门诊单次可用金额。门诊是大多数老百姓医疗消费的主要形式。现在门诊消费总额度提升到200元每年,延伸到家庭已算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让群众感觉“有钱可用、有钱能用”,不断满足群众日常门诊需求是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的有效方法。建议在年度报销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将单次药品报销金额提升到50元,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
四、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门诊个人账户。将每年节余的不多的钱,归属到百姓个人名下,并给予一定的支配权,进一步增强百姓对新农合认同感。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