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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不许二次议价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5-9-6 点击次数:1564 来源:本站整理

 今年,国务院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继发文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同时鼓励各地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进行探索创新。8月29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指导下,由健康报社主办、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支持的创新构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新机制座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举行。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再次明确反对二次议价,认为其动摇了药品采购的基础,扰乱了药品生产流通的秩序,是另一种形式的以药补医。

 
  该负责人说,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既是对过去十几年药品采购经验的总结,也着眼于医改和药品供应使用的新常态。试点城市在出台药品改革相关政策时,要将其纳入医改综合改革。今年11月中下旬,各省(区、市)将联动,统一商务标开标解密,便于企业理性投标,推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希望各地做好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将国务院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落地。
 
  健康报社副总编辑闫丽新表示,《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到,要充分运用广播、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介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让社会各界了解药品采购的探索和成效。药品采购政策因其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此次将舆论宣传写入药品采购文件,也是一个重要的探索和创新。
 
  会上,地方药政、药品采购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医疗机构代表、企业代表交流了全面建立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新机制的探索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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