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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品管理 地方立法刻不容缓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07-1-31 点击次数:2987 来源:本站整理

成都日报

  从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齐二药”假药案,到现在正处于风口浪尖的广州佰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被感染丙肝病毒事件,治病的药治不好病反而还害人得病,老百姓的用药安全何以保障?昨日,出席省人代会的郝士权等代表向大会提交了第18号议案,强烈呼吁我省制定《四川省药品管理条例》,为老百姓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药品销售人员资格应备案

  郝士权等代表在议案中忧心忡忡地指出,尽管近年来我省就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仍存在药品市场秩序不规范,药品监督管理乏力等问题。因此建议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四川省药品管理条例》,细化《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代表们建议,《条例》应规定对我省药品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实行备案制,规范药品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增强其职业责任感。对《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中的“行政处罚”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减少因“处罚幅度过大”而造成过多的自由裁量权。

 

  吃的是啥药患者有权知道

  患者买药时,常常由于信息的不对等而不知道该买哪种药,或是被不良医生开了许多用不上的药。议案为此建议《条例》应规定尊重患者用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大家买药时可以在疗效相同或相近的药品中进行选择;对于购药方提出的对药品使用方面的问题,用药人、卖药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回答。

 

  在药品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实施公开化、阳光化,防止药品监管过程出现腐败现象,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惩办力度。对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代表们也认为应该通过建立药品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单位、个人对药品质量、药品市场秩序等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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