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社区卫生机构不得“瞎起名”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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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刘霞)很多市民希望小病不出远门,在社区就得到有效治疗,但随着太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增多,不免鱼龙混杂。1月18日记者获悉,太原市卫生局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和命名做了进一步规范。 太原市卫生局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执业登记,使用统一的标识,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严格遵守命名原则,命名原则是:所在区名(可选)+所在街道办事处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办事处名(可选)+所在社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进行审批。 对于已成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他们给予一定的过渡期,2月底前达到新的标准,3月份机构校验。今后,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将取消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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