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监局:医院一季度内需投医疗责任险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0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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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整理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保监局获悉,北京市保监局和北京市卫生局已经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各医疗机构应在2007年第一季度内完成当年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签订工作,在上半年内一次性缴纳保费。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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