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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居民医保报销上限提至20万元 缓解居民负担
提交者:hustlyf 发表时间:2011-8-8 点击次数:1408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社保部门制定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待遇支付方案》,将发生重大疾病的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2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

  而原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因重大疾病发生的符合重大疾病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封顶线的部分,由住院基金按住院待遇支付标准给予支付,最高可支付10万元。

  据介绍,重大疾病的病种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诊疗项目范围有放疗、化疗和骨髓移植术(用于治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细胞白血病),瓣膜修补术(用于治疗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和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据了解,发生重大疾病必须在以下定点救治医院治疗方可享受重大疾病待遇,包括省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妇女儿童医院。申请重大疾病待遇程序:参保患者或其家属向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医院拟定标准化诊疗方案,预估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并报市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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