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今年11月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覆盖所有县(市),各市、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相关改革任务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部门、责任人员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据介绍,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河北省分3批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有116个县(市、区)的134家县级医院实施了综合改革,覆盖该省近70%的县(市、区)。
《意见》提出,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6∶3∶1分担机制进行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自身消化10%左右。
《意见》明确,2015年,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允许县级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充分发挥京津医疗卫生人才、技术优势,采取联合办院、机构托管、人才培养和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借势发展,引进优秀人才,带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意见》提出,研究探索分级诊疗的标准和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医保差别支付政策,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力争2015年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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