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基层医卫机构收支两条线
提交者:hustlyf
发表时间:2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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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日前由省财政厅和卫生厅联合出台,规定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原则,全部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
《办法》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收入等全额上缴财政,基本运转所需经费支出由县(区、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全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由县(区、市)卫生局统一管理,内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负责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1名报账员,承担收入缴存、备用金管理、票据收集等项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缴入县(区、市)卫生局,由卫生局上缴财政国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由县(区、市)财政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方式,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为依据,核拨到县(区、市)卫生局,由县(区、市)卫生局按照考核结果拨付绩效工资和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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