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都应提供多种方式的预约诊疗服务,设计科学合理的预约诊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8小时以上的预约诊疗服务。 ” 4月8日,沈阳市卫生局负责人向记者这样表述。按照相关规定,年底前,沈阳市三级医院门诊普通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预约率50%,医院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
今年,沈阳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部队、省部属、市直、厂企、民营、个体等所有形式医疗机构都要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也将参与。
沈阳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导医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即时办理入、出院手续。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2012年底前全市二、三级医院全部实行优质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探索在门诊、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参与“示范工程”活动的病区数量应达总病区数量的80%,二级医院达60%。
今年,沈阳市各大医院将扩大互认医院和项目,修订2012版全市“互认”医疗机构名录和实施 “互认”检查、检验项目目录,在加强质量控制基础上,开展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同级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同时,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三级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包括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落实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向每个受援县级医院派驻医务人员不少于5名,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可半年轮换一次)。落实三级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
另外,沈阳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认真吸纳和借鉴患者提出的合理建议,实现出院患者回访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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