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养老机构将试点远程医疗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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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
根据通知,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将合作开展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将侧重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收费标准和医疗费用报销等,研究制定适用于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开展视频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门诊和远程查房等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研究面向养老机构的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帮助养老机构培训医疗护理人员,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养老机构要建设满足远程医疗服务需求的信息系统,配合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在合作医院的指导下,开展老年人健康查体、慢性病管理、急诊救治咨询、远程看护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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