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将全面实行基层首诊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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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政府召开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启动会议,明确在先期试点基础上,2014年年底前全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制。
绍兴市是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也是浙江省政府今年确定的分级诊疗试点市。今年9月,绍兴市出台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到2015年年底,全市基层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比例达60%以上,区域内就诊比例达90%左右。
该市为建立分级诊疗新机制,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首诊。一是调整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基层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50%,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净报销限额从450元/人提高到500元/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次住院医保报销起付线从400元降低到200元;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5%。二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两年内招录基层执业(助理)医师600名以上,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150名以上。到今年年底,所有基层机构全部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有效签约人数,由财政设立专项,给予人均每月10元的签约服务费,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截至目前,该市已签约92.70万人,占建档人数的22.86%。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导向,调动基层单位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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