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新型分配机制
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岗动薪移
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鞍山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绩效分配制度,将职工薪酬与业务收入脱钩,改变单纯以经济收入决定绩效的办法,把医疗质量安全、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现了“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岗动薪移”的新型分配机制,有效调动了广大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针对公立医院长期以来存在的机制不活、效率不高问题,鞍山市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了“以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敞开进口,打开出口,鞍山市赋予医院用人自主权,先后制定了《鞍山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鞍山市合同制护士管理暂行办法》和《鞍山市高端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建立人事用工分类管理制度,开放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2012年以来,鞍山市两次自主招聘高端人才53人、合同制护士242人。
建立人民满意医院是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据了解,2012年以来,鞍山市医管局始终把优质服务作为一种理念、一种品牌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在各公立医院深入开展“提升服务品质,创建患者满意医院”、“落实等级评价标准,创建管理规范医院”和“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创建运营高效医院”活动,推出了一系列改善医疗服务的举措:在医疗系统推行“三级回访”制度,即主治医生出院后回访、医院专职人员回访和医院纪委抽查回访,延伸医疗服务长度;同时,委托第三方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对各家医院患者满意度进行统计调查,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使医疗服务始终处于有效的社会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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