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改革 高等人才可实行年薪制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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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聘任高级技术职务
我市支持市属公立医院自主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市属公立医院在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可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在市属公立医院开展全科医生和卫生管理职称评聘工作。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按我市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从市外引进的人才,可按规定申请设立特设岗位。
我市支持市属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人员,将制定《福州市市属公立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符合目录规定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予以补充。对从同等级以上医疗单位引进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不包括区县人员),可由医院通过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市属医院已批准建设立项并已动建的项目,由市卫生局确认床位,市委编办按确认床位先核定人员编制数,并允许市属医院用于人才招聘。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开展试点,推动建立高效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按核定的职数设立市属医疗单位管理八级岗位。
奖金提取比例提高6个百分点
我市将推进市属公立医院分配机制改革。绩效工资总量应与市属公立医院的医疗工作量、收入水平、完成政府办医目标任务情况等因素挂钩,保障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
在实施绩效工资前,允许市属公立医院在医疗收支有结余(不含药品收支结余)的前提下,在职人员奖金提取比例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6个百分点[以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作为计提基数],综合性医院由原有的12%提高到18%,专科医院由原有的15%提高到21%。对无法达到政府政策性保底的单位实行保底奖励性绩效。
我市将成立卫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超标准、超数量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市中医院明年力争三甲
至2015年,福州市级中医院的服务功能及整体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争取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三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和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争取进入全国中西医结合医院先进行列;福州市中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严控药费检查费等
我市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等因素,控制药品、检查检验费用,严格控制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和数量,适当提高充分反映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以及中医特色服务项目价格。争取同城的市属医疗单位与省属医疗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执行相同的床位收费标准。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
高等人才可实行年薪制
市财政安排卫生专项资金,用于实施突出贡献专家激励、医学领军人才引进、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和高级管理人才能力提升4个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对引进紧缺急需的关键岗位特殊高层次卫生人才,允许市属公立医院通过协商方式,另行给予补助,并可协商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方式。
从在榕省属医疗卫生单位调入的高层次人才,落地福州的可优先享受除引进人才外的其他人才优惠政策。福清卫生学校争取升格为医学高职院校。
市属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可按《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享受住房待遇。
每年市财政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作为公立医院科研和人才培养经费。
市属公立医院可建公租房
我市支持市属公立医院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当地条件的市属公立医院住房困难职工,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
我市支持市属公立医院对现有职工住房中的危房进行改造,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市级财政将逐年适当提高市属医院经费补助,改变市属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等格局。(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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