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四措并举”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6-7-14
点击次数:1888
来源:本站整理
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是医改重点任务之一,忠县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采取“四大措施”不断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
一是明确目标,精准定位薪酬分配方案。为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忠县在2014年就建立了“三制一控一考核”绩效薪酬机制。即: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制、院长绩效薪酬制、动态调整机制,医院薪酬总额控制在医院基本支出总额的35%以内、实施绩效综合评价考核。2015年进一步改革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忠县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意见》,将医院薪酬总额调整为占基本支出的36%,实行托底激峰,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
二是坚持原则,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价值。为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服务价值,忠县在绩效薪酬分配上坚持四大原则,即: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技术含量多少、风险程度高低、工作强度大小、管理责任轻重等与薪酬挂钩”的原则;坚持“服务数量、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效能等统筹考核”的原则;坚持“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薄弱学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的原则。从而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构建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
三是拓展创新,探索实施院长目标年薪制。为进一步强化院长的管理职责,忠县实施了院长任期目标制和目标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从县财政资金中安排。明确了两家县级公立医院院长的任期目标及年度分目标,院长目标年薪发放严格根据考核结果计算,且对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低于90分者扣发目标年薪。其他班子成员的目标年薪总额按院长的90%计算;院长目标年薪的增减幅度与职工薪酬的增减幅度原则上保持一致。2015年核定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院长目标年薪总额分别为30万元、25万元。
四是强化考核,全面发挥考核评价作用。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通过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调研,制定了《忠县公立医院目标考核评价指标》、《忠县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目标考核指标》。公立医院目标考评体系包括10大类32项,从医疗服务、人才学科建设、平安医院建设、医药费用控制、满意度等方面对公立医院进行全面考评。同时,根据医院的考评结果加上对院长的10项个人考核指标综合考评院长,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核发医院岗位绩效总额以及院长目标年薪。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