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绩效考核激励作用,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我区采取“三个拉开”的办法,调整绩效考核方案,加大绩效考核实施力度。
一是单位之间拉开区别。区卫生局依据考核评价细则,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每年12月下旬对基层医疗单位进行考核,依据单位绩效考核得分和人数,计算出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改变单位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人数平均分配的现象,促进单位间形成工作上比学赶超的氛围。
二是职工之间拉开差距。各基层医疗单位根据单位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相应的岗位系数,并根据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兼职等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岗位系数,依据个人岗位系数、考核得分,确定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是主要负责人之间拉开档次。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所在单位职工对其民主评议分、卫生局领导及考核组成员对其评价分,确定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依据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区分4个档次,第一档约占总人数15%,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为1.5;第二档约占总人数35%,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为1.45;第三档约占总人数35%,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为1.35;第四档约占总人数15%,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1.3。
我区同时规定,考核得分小于80分的单位,年终一次性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年终一次性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扣下来的部分,作为对考核前三名医疗卫生机构的奖励。年度终了,对完成全年核定收支任务的单位且绩效考核合格的,当年收支结余部分全部返还,其中40%作为奖励资金对职工进行奖励,30%结转下年度使用,30%用于安排医改成本支出。
(作者单位: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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