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改:实行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 医务人员禁设创收指标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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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7月12日讯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福建省卫生计委主任朱淑芳表示,公立医院改革是社会关注点,是医改的风向标。福建省借鉴三明市经验,以院长目标年薪制为突破口,推进医院管理制度改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在改革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方面,逐步推进编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一是试行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建立以公立医院上年工资水平为基础,以床位核定的人员总量为基数(含编内外人员),与院长年薪绩效考核挂钩,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升,改革期间给予一定增长幅度的动态调节机制。
二是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出台了《省属公立医院院长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从医院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建设、医院发展等方面设立19条管理细则。从社会效益、医疗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4个方面51项指标对院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工资总额相挂钩,以调动所有医务人员参与医院管理的积极性。同时,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体现院长代表政府管理医院,院长待遇不直接与医院收入发生联系。
三是改革医院编制人事制度。以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为基数,按照不同等级和类别核定人员控制总量,逐步推进编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推进医院职称评聘制度改革,适当放宽县级公立医院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提高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厦门市已推行了人事编制备案管理制度,泉州、龙岩等地积极推行了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
四是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医生(医技)团队、护士团队和行政后勤团队拟按5︰4︰1的比例自主进行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五是加强医院成本管控。出台了公立医院控费《实施意见》和内部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全面核算管理、全成本核算、财务报告、信息公开和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从成本控制、患者负担、管理效率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加强行政监管,促进医院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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