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专家门诊”有待商榷--医患双方大多数认为应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提交者:chenchen
发表时间: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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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青 近日,一条有关“取消专家门诊,恢复门诊会诊制度”的建议,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专家门诊到底是否应该取消?记者就这一话题,采访了本市部分患者、医生以及医院管理者,听到的主流意见却是:专家门诊不应该取消,而应该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完善。 满足部分特殊患者需求 邹女士患有慢性病,需长期随访。谈起三年多来的康复经历,邹女士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说,看病跟着专家走,可以避免走弯路。而医院“专家门诊”的开设,则让患者能够“对号入座”,找到对治疗自己的疾病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而且长期在相对固定的专家手中看病,专家对“老病人”的病情十分熟悉,病人就诊时也就不必每次都要从头说起,彼此之间都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大约在10年前,全国各级医院相继推出了“让病人选医生”的服务措施。这一措施的实施,不仅使患者找到自己可信任的专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患者对医生以及治疗方案的依从性。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有助于医疗质量的提高。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三级大医院的“专家门诊”,更是受到了患者的普遍欢迎,因而时常会出现“专家门诊”一号难求的局面。而迅猛增长的“专家门诊”需求,与永远是稀缺资源的医学专家队伍之间的落差,在一定程度形成了“看病难,看专家更难”的现状。 不应“用高射炮打蚊子” 记者在采访中也确实听到有患者抱怨:专家门诊排队等等几个小时,看看只有几分钟,开几张检查申请单就了事。对此,一位资深的医务处长认为,这类对“专家门诊”的意见,绝大多数出自于初诊病人,而从实践经验看,诊断尚未明确的初诊病人直接就去看专家门诊,实属“过度”使用医疗资源。 正如一份调研结果所示:目前在看专家门诊的病人中,约三分之一是伤风感冒之类的小毛病,这部分人多半是仰慕专家之名。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病人才是真正患有专科疑难疾病,需要专家诊治。 长期以来,专家门诊确实存在着“用高射炮打蚊子”,被患者过度滥用,从而造成医疗资源浪费的问题。而这问题的症结不在于专家门诊要不要取消,而在于如何引导患者,让真正需要专家诊治的病人得到有效的治疗,从而避免被过度滥用带来的并发症。 需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 医院开设“专家门诊”满足了社会的需求,也确实为患者解除了病痛。但是,“专家门诊”需要严格管理,需要不断完善,更需要引导患者理性地医疗消费。 首先,“专家门诊”要严格准入。目前,上海规定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方能进入“专家门诊”之列,而且未经许可,专家门诊的专家必须完成在普通门诊坐诊的工作量,以保证普通门诊的诊疗水平,体现医疗的公平性。 其次,通过门诊的合理设置,引导、合理分流病人,减少病人盲目地到“专家门诊”求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现在如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华山医院、儿科医院等除普通门诊外,均开设了专科或是专病门诊,引导初诊病人前往就诊,以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医疗费用的支出。 此外,在此基础上,肿瘤医院从上周起,在该院的乳腺癌联合门诊、胸部肿瘤联合门诊进行试点,实施联合门诊不直接对外挂号,而由专病门诊专家筛选建议制度。实施至今的三次联合门诊,让专家与患者均感到满意。因为通过联合门诊,专家们看到了富有挑战性的疑难病例;而每次近30位专家的大会诊,也让患者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可行的治疗方案。 在前不久召开的“2008年上海卫生工作会议”上,探索社区首诊、梯度就诊、双向转诊,使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医院就近解决,三级医院重点诊治疑难杂症,形成合理、有序的就医模式,被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相信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专家门诊”制度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在医学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来源: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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