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经营管理网

医管智库MEDICAL TUBE

首页>医管智库>人文服务
“无报销上限”让大病患者更有尊严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6-7-14 点击次数:1970 来源:本站整理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官网挂出的《广东省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拟于明年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等,同时大幅提高大病医保的保险限额,要求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其中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更是不设上限。该政策拟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6月6日《新快报》)

  人最怕得病,特别是得大病,巨额的医药费会成为不能承受之重,对困难群体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广东省的“无报销上限”对困难大病群体而言,无疑是个福音。
  不过,再怎么提高报销比例,有些药费还是不能报销的。大病医保报销后,钱还是不够怎么办?该《意见》明确,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参保人,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鼓励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和社会资本发展慈善救助事业。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换言之,钱不够时,会有民政部门伸出援助之手。
  “无报销上限”是重磅利好,但依然无法完全满足大病困难群体的要求。如果有“慈善”和“救助”及时跟进,堵补所有的医疗费“窟窿”,这些群体就能够勇敢走进医院看病了。重庆一名农妇无钱看病,挥刀剖腹自医;南通人胡颂文用厨具等自制血透机维持生命13年……此类发生在困难群体身上的悲剧就可以避免。而这,正是社会爱心和制度爱心的真切体现。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点赞 收藏

当前输入字数0个,您还可继续输入140

扫一扫

关闭

1请填写注册信息

2注册成功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医院经营管理网使用条款  和  隐私条款

关闭

看不清?换一张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