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合得来”最关键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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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医疗与养老脱节问题
我国从开展养老服务以来,养老归民政部门主管,养老中的医疗卫生服务归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社保部门则负责医疗保险,这些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运行。因此,加快医养结合需要顶层设计,理顺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相关领导与管理机构,统筹与协调民政、卫生计生、医保等部门的工作,整体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政策、保障、供需、评估和监管体系的建设,从而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医养结合新机制。
医养结合是一项社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协同,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科学制订医养结合专项发展规划,明确医养结合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等,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优化配置医疗养老资源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加快养老和医疗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创新医疗养老模式。鼓励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内设相应规模的医疗服务机构,规划建设具有医疗和养老双重职能的大型综合性医院;依托现有医院开办大型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并设置社区基层的连锁机构,共同开展上下连动式的医养服务。
实施机构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定综合性评估指标体系,合理与优化配置医疗和养老资源。制定与
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有效检查、监管和第三方评估等相关机制。鼓励具备资质和条件的社会公益组织和商业服务组织,协助政府对老年人开展有关内容的评估工作,推动养老中的基本医疗和社会商业保险等健康服务的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医疗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覆盖城乡、规模适宜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网络。
养老问题是社会问题,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兼顾公益性和商业性。政府在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标准、突出公益性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办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机制,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化。拓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渠道,民政部门应建立专项发展基金或设立养老基金会,整合多方服务主体的资源。鼓励与支持社会举办医养机构,实行差异性养老,满足日益增长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需要。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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