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难题,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昨日郑州市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重申民营医疗机构纳入该市医保定点服务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
放宽准入
允许境外资本来郑建医院
我省和郑州市的民营医院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对医疗资源真正的重要补充,更远未发挥其“鲶鱼效应”。
为消除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障碍,意见明确今后将使民营医院在准入、执业、发展等方面享受跟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其中包括: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对外开放,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由目前的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可在郑州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等。
相关扶持
将探索“公办民营”的办医模式
在扶持政策方面,意见规定,政府部门将加大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力度,积极探索“公办民营”的办医模式。
模式一:政府提供医院用地,由社会资本依照BOT(建造、营运、移转)方式委托经营;
模式二:政府投资进行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社会资本购置设备及聘雇医护人员并负责经营,若干年后开始向政府支付租金;
模式三:对部分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可由非公立医院或医疗投资机构派遣人员负责经营,并享受医院部分收益作为管理费用。
同时,郑州市还要对市内五区民营医院的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评,成绩突出者给予10万元/年的奖励;民营医疗机构除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方面也将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
意见重申: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可按同等条件纳入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等级的报销项目和标准。
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等级评审、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跟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把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纳入统一的医务专业人员培养、培训规划,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规范、合理流动。
加强监管
将患者满意度纳入日常监管
给了非公立医院支持政策后,郑州也不忘加强对它们的监管。
郑州市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
同时,还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范围。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