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天舒 实习记者刘也良)在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多个文件将陆续发布 郑宏介绍,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委陆续制定发布《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若干意见(暂行)》、《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配套文件,配合有关部委制定并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完成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郑宏介绍说,《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这两个技术性文件,有望在今年11月底以前编写出炉。制定基本药物临床指南,目的是指导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指南的出台将发挥刚性作用,卫生部及有关部门还将对此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工作—— 要以省为单位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举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通过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各省(区、市)要制定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评价体系,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基本药物购销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产品质量。 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 基本药物应作为首选药物 郑宏说,各地应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确保服务功能,在目录内配备药品。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以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配备使用。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提供给患者,且基本药物使用要达到一定比例。 郑宏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合理设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可按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比例的方法计算。 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加大重点品种监督抽验力度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原辅料采购、投料、验证、仓储、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 开展培训与指导—— 对实施情况及时评估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卫生部门将组织卫生系统内外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同时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加强督导 明确责任 稳步实施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多个环节,影响到相关利益格局的调整,有关部门和各地要全面分析制度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制订应对预案,动态掌握各地制度实施运行情况。 来源:健康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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