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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励社会力量办社区医卫机构
提交者:yyjg 发表时间:2010-1-4 点击次数:954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记者程守勤)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出台文件,明确支持民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据介绍,南京市规定,在符合《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经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同时,南京市还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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