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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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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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晚报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我省卫生部门了解到,今年1月起,由政府举办的我省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提供给患者,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达到规定比例,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到2011年,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也按规定比例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省卫生厅要求我省各级卫生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零差率测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等工作,形成共同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合力。同时,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青海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大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检查力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用药行为登记管理制度,将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杜绝滥用药、滥开大处方等现象,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作者:王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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